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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市场运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CHRP中国人力资源从业者资格认证系列****资格认证项目实行区域独家授权制度,每家代理机构享有该地区的独家培训市场推广权利。未设立授权机构的地区,由认证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工作。

第二条   各授权机构应认同CHRP认证项目及经营理念,严格遵守CHRP市场营销运营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各授权机构只在本授权辖区内开展培训工作,设立分支培训机构,不得跨区推广。

第四条   各授权机构必须投入足够的资源(人员、资金、设备、办公场所)组建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营销服务团队,保质保量完成与认证管理办公室签定的协议中规定的年度培训指标,最大限度挖掘市场潜力。

第五条   各授权机构应严格遵守授权协议中各项条款,按时交纳培训管理费和认证考试费。

 

第二章  培训实施

第六条   各授权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管理办公室),经认证管理办公室调整同意后,按照认证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培训认证工作。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培训讲师、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第七条  认证管理办公室于每期培训班前15日向授权机构提供相应课程讲义(PPT)、讲师简介、自测题、考试题等资料。各授权机构应按认证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标准制作《CHRP学员手册》,并准备好培训教材和相关资料。教材由授权机构在指定出版社按认证管理办公室与出版社约定的价格购买。

第八条  每模块集中培训时间1621课时。各授权机构有权要求培训师按规定时间完成培训任务,如培训师未完成规定时数,或有其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授权机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认证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  各授权机构应认真执行培训现场服务规范。

 

第三章  管理表格和报表

第十条  认证管理办公室规定的管理表格和报表是认证管理办公室全面了解掌握市场动态,规范管理全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收集手段,各授权机构应认真执行。 

第十一条  集中培训期间,各授权机构应安排学员填写培训学员个人情况登记表和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结束后三日内连同培训学员个人情况汇总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认证管理办公室。申请资格认证的学员应按照CHRP综合评定规范的要求,认真填写认证资料。

 

第四章  考试认证

第十一条  授权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实行地区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是在培训结束后的下一个周末。各授权机构有责任维护考场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发现考场发生大规模作弊的严重行为,认证管理办公室将直接取消该授权机构的授权培训资格。考试结束后当时将试卷密封快递给认证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  实行全国统考的项目,各授权机构在统考前15个工作日内将参加统考学员的基本资料(学员姓名、所学模块、评审资料)报与认证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  认证答辩分为提交论文(设计方案)和答辩两部分。各授权机构将学员的申请书、论文等资料收集整理完毕提交认证管理办公室,认证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学员资料后,将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由授权机构报请认证管理办公室确定。单人答辩时间40分钟。

第十四条    获得“****职业资格”的学员,由各授权机构向学员颁发认证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  相关费用收取

第十五条  各授权机构应向学员收取CHRP认证项目培训费。各授权机构应统一执行认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全国统一标准培训价格。

第十六条  认证管理办公室对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收取认证考试费和综合评审费。各授权机构应在学员交纳培训费的同时向学员收取考试认证费。考试认证费应在集中培训结束后三日内,与培训管理费一道上交认证管理办公室。综合评审费由各授权机构按规定金额代收,各授权机构在提交综合评定资料的同时向认证管理办公室交纳综合评审费。

第十七条  申请“高级”或“专家级”职业资格的学员,应交纳答辩费。答辩费由各授权机构按规定金额统一收取,并按规定向认证管理办公室交纳评审费。评审费应于答辩工作开始前5日内上交认证管理办公室,各授权机构负责支付答辩组成员答辩费、交通及住宿等会议现场成本费用。

第十八条  认证管理办公室将对授权机构按约定收取管理费准。各授权机构的管理费应在集中培训结束后的三日内上交认证管理办公室。

第十九条  各授权机构应严格执行认证管理办公室有关收费规定,未经认证管理办公室许可不得擅自决定或改变各项费用收取标准。同时将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作为是否续约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或协议的,并造成恶劣影响和较大经济损失的,认证管理办公室将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取消授权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营销团队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条  各授权机构应组织专门人员成立****资格认证事业部。事业部工作人员510名。

第二十一条  事业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本地区的招生工作。他们必须熟悉认证项目技术标准、功能要点和服务规范,了解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流程及人力资源管理中各项职能工作间的关系。

 

第七章  客户服务

第二十二条  各机构要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工作。服务工作包括售前服务、培训服务和售后服务。售前服务包括耐心了解客户需求,了解客户企业的规模与经营情况,站在客户的角度去帮助客户。培训服务主要指导培训过程中的各种服务,让客户满意,如场地的选择、氛围的营造、茶歇的准备、培训过程中与学员的沟通等。售后服务指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包括定做HR电子杂志,及时给客户提供HR资讯;要定期回访;要及时满足客户的各种专业需求;成立学员俱乐部定期召集沙龙、聚会等活动。

第八章  宣传与推广

第二十三条  各机构要做好授权认证项目在当地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宣传要做到在当地媒体定期有宣传报道。具体宣传形式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安排,宣传前授权机构将宣传形式与内容上报认证管理办公室。认证事业部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认证项目特约通讯员,负责为认证管理办公室及各媒体提供辖区内认证相关新闻、培训现场报道、安排优秀学员接受采访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机构定期要有授权认证项目的推广活动。推广活动包括:举办项目说明会,举办老学员带新学员的沙龙、推广会;自己或与其他的机构合办各种推广活动及论坛。机构举办说明会、沙龙、论坛等活动,认证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第九章  培训师选派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授权认证项目所需培训师均应为认证管理办公室选派,各授权机构不得自行决定选择培训师。各授权机构如发现适合授权认证项目的优秀培训师,可以向认证管理办公室推荐。

 

附:获得授权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将快递的资料清单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提供给授权单位资料清单

授权后提供给机构的资料如下:  数量:各1

授权书、授权牌

证书样本

开通授权机构网站与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网的链接

项目运营细则

申请审批表(报名人员必填表)

项目宣传白皮书及电子宣传册


添加时间:2007-2-1 16:25:00   点击: